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腸功能紊亂與腸易激綜合征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發(fā)病機制、癥狀特征及診斷標準上,前者為廣泛性胃腸功能障礙,后者是特定功能性腸病。
1. 定義差異腸功能紊亂泛指胃腸動(dòng)力或分泌異常導致的非特異性癥狀群;腸易激綜合征是以腹痛伴排便習慣改變?yōu)樘卣鞯墓δ苄阅c病,需符合羅馬IV診斷標準。
2. 癥狀特點(diǎn)腸功能紊亂可表現為噯氣、早飽等上消化道癥狀;腸易激綜合征以中下腹痛為主,排便后緩解,且伴隨腹瀉型、便秘型或混合型排便異常。
3. 診斷依據腸功能紊亂通過(guò)排除器質(zhì)性疾病診斷;腸易激綜合征需滿(mǎn)足反復腹痛每周至少1天持續3個(gè)月,且與排便頻率或性狀改變相關(guān)。
4. 病理機制腸功能紊亂多與飲食、精神因素相關(guān);腸易激綜合征存在腦-腸軸調節異常、內臟高敏感等特定病理生理改變。
建議出現持續消化道癥狀時(shí)完善腸鏡等檢查排除器質(zhì)性疾病,腸易激綜合征患者需配合低FODMAP飲食及心理調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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