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妝品皮膚過敏可通過停用可疑產(chǎn)品、冷敷舒緩、外用藥物、口服藥物、光療等方式治療。化妝品過敏通常由成分刺激、皮膚屏障受損、免疫異常、接觸時間過長、個體差異等原因引起。
立即停用所有可能引起過敏的化妝品,避免繼續(xù)接觸致敏成分。用溫水輕柔清潔面部,避免使用含酒精或香料的清潔產(chǎn)品。觀察皮膚反應是否逐漸減輕,通常停用后3-5天紅腫瘙癢會明顯緩解。
用4-6℃的冷藏生理鹽水浸濕紗布,敷于過敏部位5-8分鐘,每日重復3-4次。冷敷能收縮毛細血管,減輕灼熱感和腫脹。過敏急性期避免熱敷或摩擦皮膚,防止癥狀加重。
遵醫(yī)囑使用丁酸氫化可的松乳膏、他克莫司軟膏、吡美莫司乳膏等抗炎藥物。滲出明顯時可先用硼酸溶液濕敷,干燥后再涂抹藥膏。眼周等薄弱部位須選擇低濃度制劑,連續(xù)使用不超過2周。
中重度過敏可口服氯雷他定片、西替利嗪膠囊等抗組胺藥物。伴有明顯水腫時可短期服用醋酸潑尼松片。用藥期間避免駕駛或高空作業(yè),部分藥物可能引起嗜睡等不良反應。
頑固性化妝品過敏可采用窄譜中波紫外線治療,每周2-3次,通過調(diào)節(jié)免疫反應減輕癥狀。治療期間需嚴格防曬,光敏感者禁用。該方法需在專業(yè)皮膚科醫(yī)師指導下進行。
過敏恢復期應選用無香料、無酒精的醫(yī)學護膚品修復皮膚屏障,建議先在前臂內(nèi)側做24小時貼敷測試。日常避免頻繁更換化妝品,新開封產(chǎn)品需檢查保質(zhì)期。外出時做好物理防曬,飲食上減少辛辣刺激食物攝入。若反復出現(xiàn)過敏或伴隨呼吸困難等全身癥狀,需立即就醫(yī)排查接觸性蕁麻疹等嚴重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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