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糖耐量檢查最好在妊娠24-28周進行。該時段能有效篩查妊娠期糖尿病,主要影響因素有孕周準確性、空腹時長、檢查前飲食控制等。
妊娠24-28周是胎兒胰島素抵抗開始顯著增加的階段,此時胎盤分泌的激素達到高峰,容易暴露潛在的糖代謝異常。檢查需在前一晚禁食8-12小時,次日清晨空腹抽血后服用75克葡萄糖水,分別檢測空腹、服糖后1小時和2小時的血糖值。檢查前3天應保持每日150克以上碳水化合物攝入,避免劇烈運動或刻意節(jié)食干擾結果。若存在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如高齡、肥胖、糖尿病家族史,部分醫(yī)療機構可能建議在孕早期先行初步篩查。
極少數(shù)情況下,孕32周后仍可能進行糖耐量檢查,但此時胎盤功能逐漸下降,可能出現(xiàn)假陰性結果。對于孕早期發(fā)現(xiàn)空腹血糖異?;蚣韧腥焉锲谔悄虿∈返脑袐D,醫(yī)生可能提前至孕16周左右安排檢查。多胎妊娠因代謝負荷更高,部分指南建議將篩查時間前移至孕20周。
孕期糖耐量檢查前后需保持規(guī)律作息,避免檢查前夜過度饑餓或暴飲暴食。檢查期間應靜坐等待采血,劇烈活動可能影響血糖水平。若確診妊娠期糖尿病,應配合營養(yǎng)科制定個性化飲食方案,每日分5-6餐進食,優(yōu)先選擇低升糖指數(shù)食物如燕麥、糙米等,同時每周進行3-5次中等強度運動如孕婦瑜伽、散步等。定期監(jiān)測空腹及餐后血糖,必要時在醫(yī)生指導下使用胰島素控制血糖。產(chǎn)后6-12周需復查糖耐量,評估糖代謝恢復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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